儲氣罐壓縮氣體系統遵,守六項安全準則,徹底消除安全隱患 |
發布日期:2023年08月08日 瀏覽次數:91 |
1. 嚴禁儲氣罐超壓、超溫。操作人員應保證儲氣罐處于正常工作狀態。 2. 嚴禁在儲氣罐周圍或容器上使用明火,嚴禁用明火檢查容器內部。儲氣罐處于受壓狀態時,不得進行任何維修以及對罐體進行錘擊和其他物體的沖擊。 3. 油潤滑壓縮機必須脫脂和除水。壓縮空氣的含油量、水蒸氣含量、固體顆粒大小和濃度水平符合GB/T3277-91《壓縮空氣總體質量等級》附錄。A的規定后方可進入儲氣罐。 4. 鑒于空壓機內油與空氣的接觸,一旦溫度過高,易引起積碳自燃和油爆點火機理(詳見GB10892—89),進入儲氣罐的壓縮空氣嚴禁超過罐體設計溫度。為避免排氣溫度過高,空壓機必須定期檢查超溫停機裝置,定期檢查傳熱面(過濾器、分離器和冷卻器)并進行清洗。。 5. 油潤滑壓縮機,應定期檢查排氣口與壓縮空氣溫度80度之間的所有管道、容器(儲氣罐)及附件,有效清除任何積碳(包括壓縮機氣缸蓋碳沉積物)。摘自GB10892-89第23.13條。 6. 儲氣罐和空氣壓縮機的使用和維護必須嚴格執行GB10892—89《固定式空氣壓縮機安全規程和操作規程》、JB8542—1997《容積式空氣壓縮機安全要求》和JB8935—1999《工藝壓縮機安全要求》規定的技術施。 如果儲氣罐的使用者不執行上述要求和警告,可能會造成儲氣罐失效、爆炸等嚴重后果。請記住。 |
上一篇:
公告!儲氣罐出廠合格證丟失的客戶必看!
下一篇: 什么是儲氣罐,可以了解下 |